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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罚款心不服,如何寻找“解结良方”
时间:2026-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马胜伟 通讯员焦建亭) “公司生产线平稳高效运转,全程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各项规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对此前办结的某纸业公司行政争议案开展回访,企业负责人的一番话让承办检察官倍感欣慰。

  2022年10月的一个深夜,苏北某市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市某纸业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窨井盖雨水管网内流淌着黑色废水,而且该公司雨水管网连接外部河流的两个闸门竟全部打开着。在没有降雨的情况下,这两个闸门本应关闭。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管网内的水样含有造纸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纸业公司虽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但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排污,罚款金额过高,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二审均判决支持行政机关。2025年6月,某纸业公司向南京市检察院(江苏省环境资源类案件二审均由南京市中级法院集中管辖)申请监督。

  南京市检察院运用“上下一体”机制,调配栖霞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协同办案,通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企业,检察机关认为行政处罚及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仅书面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不能解开企业“心结”,需帮助企业认识到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决定邀请环保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听证员,召开一场跨域检察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展示执法视频和相关证据,细致还原案发时的关键场景。听证员一致认为,该行政处罚和法院裁判均合法合理。检察官趁热打铁,向某纸业公司释明行政处罚的依据是确有非法排污事实以及主观上的间接故意,也再次强调,企业应该切实扛起环保责任,筑牢合规发展根基。

  “我们以前在企业环保管理方面有疏漏,听了听证员的专业意见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们心服口服。”听证会后,某纸业公司主动撤回监督申请,这起行政争议终于画上句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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