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网上咨询平台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案件信息公开网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法律法规查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临河区检察院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头条新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范志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原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范志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依法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志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范志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015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