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临河区检察院受邀与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此次活动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
检查组一行深入城区食品市场、农资市场,重点围绕各类商户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符合检验标准、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有无“三无食品”、是否虚假宣传、商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商户不同程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生鲜产品未按规定冷藏保存、生熟肉混放、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公示等问题。针对检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将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漏补缺,对辖区内经营商户规范管理,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下一步,临河区检察院将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增进民生福祉、回应群众关切的高度,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用实际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第五检察部 郭嘉诚
初审:王枫
终审:周荣
编辑: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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