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两天走了,谢谢你们,让我们陪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这是我辅助检察官办结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三个月后,接到罪犯家属打来的电话。
如果说罪责刑相适应体现的是法律铁面无私的一面,那么,暂予监外执行就医就是法律人道、温情的另一面。这项制度的严格落实,也有助于缓解监管场所承受的压力,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驻狱检察室依法督促监狱对身体状况较差的27名罪犯从病情、社会危险性、保证人资格、司法行政机关评估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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