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向信访群众答疑解惑,促使案结、事了、人和,受到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10月下旬,最高检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本刊邀请4位涉案当事人讲述他们通过检察监督解开心结的故事。
检察院办案“透笼”,我服……
我是1985年退伍的老兵。现在我相信,党对摊上事儿的老兵是真心真意在关怀。哪怕最终没有得到救助,我都没意见,因为检察院办案“透笼”(方言,意为清楚、明白),证据都摆桌上唠,我信服……
我永远记得2012年9月20日那天,正在工地干活的我不慎被铲车撞伤,盆骨骨折、尿道断裂,身体多处损伤,两次住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七级伤残,失去劳动能力,需要终生持续医疗。住院时,肇事方只赔了1.6万元,另外14万余元一直没支付。为了救我,曾因肝病、甲状腺疾病等做过多次手术的妻子拖着病体到处筹钱。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对方无财产可执行我一分钱没拿到。我的后续医疗、家庭的巨额债务、妻子的治疗计划都成了泡影。我走投无路,只有找法院、找政府、找一切能找的单位,一次次上访,又一次次失望。
后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同志告诉我,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局里和兴安盟司法局搭建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今年4月6日,我抱着再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兴安盟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一杯热茶,一声问候,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承办检察官跟我说:“你当初参军入伍保家卫国,不曾退缩;如今脱下军装,因案致残、致贫,心里有疙瘩上访,我们理解。你也要相信咱们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决不会让退役军人寒心。”
检察院快速行动,第一时间开启受案审查程序,到医院核查病历,进街道询问家庭收支,到法院了解未能执行的原因……
7月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说这是全盟首次对退伍军人司法救助案进行听证。检察官释法说理规范、详尽,听证员们的提问入情入理,我也听得认认真真,最后大家都同意检察院的审查决定,对我开展司法救助。为我这个案子来了那么多人,讲法讲理,我知道国家是实实在在把我们退伍军人的事当回事。我感到,自己的问题解决有望。
7月6日,我再次来到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将3万元救助金放到我手里,并表示将持续关注我的情况。
前几天,我把写有“检察执法,助我走出疾迫;拥军护民,党的政策暖心”的锦旗送到兴安盟检察分院,这就是我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