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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时间:2026-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北京4月2日电(全媒体记者张羽)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日发布6件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涵盖芯片制造、三维智图软件、生物科研试剂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其中部分涉及我国“卡脖子”技术,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护航科技创新的坚定立场和专业能力。

  据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3件,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的1件,侵犯著作权罪的1件,假冒注册商标罪的1件。这些案件既充分体现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办案质效,又积极回应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有助于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制发检察建议等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例如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等1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系侵犯我国芯片设计领域核心技术秘密,检察机关借助技术专家力量,准确厘清技术信息的核心特征,为案件办理注入专业支撑。聚焦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的实质性审查,通过严审鉴定程序与资质、鉴定方法与依据,确保技术性证据能够证明案件核心事实。向相关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漏建制。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检此次还专门选取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商业间谍犯罪案件。该案中,某公司研发部工艺整合工程师张某违反对公司的保密义务,为包括多个境外客户在内的咨询方提供有偿咨询,透露某公司在“特定生产工艺制程数据”“产能分布、生产规划及进度”等方面的商业秘密。检察机关厘清正常咨询业务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之间的界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境外机构委托境内咨询公司以商业咨询方式变相收集国内科技领域商业秘密的行为,杭州市检察院提出规范商业咨询制度、加强行政监管等检察建议。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该批典型案例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性质认定、软件技术措施保护、技术调查官运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办案参考价值。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聚焦高科技原始创新、前沿技术领域,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更好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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