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检察院举行福建军地检察机关法律服务共建协议签订仪式。 叶婷/摄
近年来,福建省闽侯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工作要求,赓续“双拥”模范的优良传统,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案件,努力构建依法维权、延伸服务、双拥共建“三位一体”司法维军工作机制。
党建引领,高质效办好涉军案件
一是以机制保障推动拥军优属。闽侯县检察院将双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驻地部队签订共建协议,联合制定《关于打造“党建+双拥”联盟品牌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优化流程,确保双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定期沟通,确保及时检测、移送涉军维权线索;与驻地军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召开联席会商会4次,对“双清单”事项进行军地会商,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是以检察履职建立军地桥梁。闽侯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证据收集、指控犯罪等方面,加强与军队、军事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共同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依法取得关键性证据,为准确打击涉军犯罪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以来,该院依法打击破坏军婚等涉军案件9件,对王某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王某退回非法获利7.42万元。
三是以军检协作提升办案质效。闽侯县检察院以办理督促保护大湖乡湖山革命英雄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英雄烈士保护的意见》,形成英烈保护领域联动工作常态化机制,以协作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同时,该院还联合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辖区10处烈士纪念设施,统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牌,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县域英烈纪念设施全面保护。
多措并举,做好做优做实拥军优属工作
一是开辟涉军案件办理“绿色通道”。闽侯县检察院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军人军属优先窗口,积极打造“申诉信访、立案咨询、法律援助”涉军维权一体化模式,探索在案卷首页添加涉军特殊标识,实现涉军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充分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涉军人军属诉求3件,并为军人军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二是探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闽侯县检察院探索涉军维权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刑事调解、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执行监督等方式,高效快捷办理涉军案件,帮助部队官兵解决涉法涉检问题,促进涉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性解决,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拥军护戎。闽侯县检察院开展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县域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动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2个、军人服务联络点3个,帮助退役军人就业12人。
凝聚合力,深化“双拥+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营造浓厚氛围。闽侯县检察院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双拥政策、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讲好强军故事、革命故事、英烈故事、双拥故事,大力营造崇军拥军浓厚氛围。
二是打造主题展厅。闽侯县检察院积极运用“数字普法平台”,通过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打造集品牌建设、军地协作、服务保障等于一体的“党建+双拥”主题展厅,弘扬红色精神,展示拥军故事,将红色文化、双拥共建引向深入。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闽侯县检察院成立“检察机关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法治青年宣讲团等队伍作用,开展“军检同堂培训”“送法进军营”等活动12次,发放普法宣传册、法律书籍等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助力官兵强化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
(唐颖 林微微)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