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巴彦淖尔地区唯一一家基层院再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全自治区6个基层检察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临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本,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司法保障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16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和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7年被自治区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9年被高检院和检察日报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中心职能,着力筑牢公平正义防线。一是严格司法行为标准。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编订印发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使干警时刻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增强权利保障设定,建立电子阅卷室,完善律师接待工作制度,强化诉讼中律师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保障。二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案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涉案款物进行集中管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案件“精细化”流程监控,做出办案期限预警,每月发布《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努力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和水平,切实强化检委会对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的监督,构筑“规范执法防火墙”。2016年以来,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218件1578人,依法批捕971件1220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894件2603人,提起公诉1767件2430人,无一错案。三是突出查办案件重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提前介入、从重从快工作要求,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4件31人,提起公诉6件52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四是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94件,立案审查134件,通过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9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8件、非法占用农地2件、等外领域涉及电子烟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2件。2018年办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案入选自治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办理的黄河临河段违法建设影响行洪安全案入选自治区公益诉讼八大典型案例。
二、积极探索创新创优工作模式,着力塑造特色品牌。一是以创新促典型,亮化检委会工作。在全区首创“检委会委员跟庭评议”制度,通过跟庭评议,对出庭质量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公诉人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素质,收到良好效果,该项工作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二是以创新促发展,优化“检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新模式,成立临河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以创新开新路,激发检察工作新动能。注重打造临河检察“未检名片”,建成集“办案、维权、教育、矫正”多功能为一体的未检专用工作区,为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量和效果夯实了基础。打造巴彦淖尔市首家“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有效避免因侦查取证等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与临河四中共同打造巴彦淖尔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法治课堂的形式,推动本地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观念整体提升。成立“未成年人维权中心”,全面开展社会调查、被害人刑事救助、“法治进校园”宣讲等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四是以创新发检声,夯实党建基础工作。2019年重装改造“党建廉政检察文化教育基地”。作为巴彦淖尔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基地,立足检察职能职责,对党的理论、廉政案例进行带头宣传,塑造了阳光检察好形象,传递了临河检察好声音。
三、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开辟检察新路径。一是 坚持固本强基,锻造队伍发展“主心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不断深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夯实廉政风险防控的领导和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严三实”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坚持素质强检,铺就人才成长“快车道”。积极选派干警,通过挂职锻炼、外出培训、参与大要案查办等方式培养紧缺实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2016年以来共选派两百余名干警参加高检院、自治区院、市院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竞赛,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十佳公诉人”、全区“未成年人检察技能竞赛能手”和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
四、贯彻精细化管理要义,着力搭建高效管理新平台。一是案件督查求全,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流转、网上签批,案件管理实现了由“人管”向“网管”的转变。坚持程序与实体审查并重,强化对案件程序和实体质量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同步全程监督办案机制。二是绩效考核求实,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全区率先建立干警素质档案,2018年正式启用巴彦淖尔绩效管理与决策智能平台,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办公办案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全面反映干警的工作情况,将素质档案与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彻底打破了吃“大锅饭”和提拔干部论资排辈的局面。
五、秉承“保障是基础”理念,着力开创检务保障新局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公用经费保障实现大幅提升,年人均经费达到一类地区标准。积极推进“两房”建设,“两房”面积达到7700平米,完成了检察专线网、互联网、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检务公开大厅,即“两网三厅”建设,搭建起办公办案信息化平台。二是智慧检务水平稳步提高。建成“三远一网”系统,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办理。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始档案数字化管理,完成1978年以来所有案卷电子扫描、录入档案数字化系统。建设和更新了新媒体工作室、智能语音会议室、多媒体和网呈会议室,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上线运行正在有序推进,为网络数据的整合共享打好硬件基础,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插上了“智慧”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