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0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全体成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根源、工作作风、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与深化运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院工作要求上,不断促进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同步提升各项工作履职能力。
(二)坚持破立并举,明晰整改路径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到真整改。党组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带头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重点整改任务和关键时间节点;带头把关定向重要环节,对每一项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问题,针对复杂疑难问题,亲自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责任,通过召开分管领域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开展调研督导,深入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担当精神,推进整改落实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对标对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查找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整改一个事项、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提升一个领域。通过整改,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检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利用每周一例会开展读书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必读书目为重点内容,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领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注重融合贯通、一体落实,不断推动理论学习全覆盖、纵深化,真正做到以学增智、学用相长。二是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2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度临河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党员理论宣教大赛,来自三个支部的青年党员参加了此次比赛。
(2)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专题,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组织成员开展研读原著、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深入领会理论精髓。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内容,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已按计划完成13个专题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3)强化党纪学习教育重视力度。一是将党纪教育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逐条学习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12月9日上午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第一议题”。二是教育全覆盖,成立退休党支部工作群,在这个专属交流平台上,支部秉持着常态化学习的理念,定期发布党章党规党纪相关内容,同步推送党的最新理论学习资料,以保证退休党员们紧跟党的思想步伐。三是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开展党日活动,在春节对党员同志进行慰问,在七一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提升党员参与度与党组织凝聚力。
2.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
(1)将群团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已于2月6日请示临河区总工会进行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月10日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将换届结果的请示报送至临河区总工会,于2月12日已收到批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建设实施办法》【2017】11号文件,于3月26日单独开户建账,对工会经费实行独立管理。
3.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担当作为。
(1)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量。一是常态化侦查监督。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8份,公安机关均采纳意见。二是加强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对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犯、另案处理、刑拘未报捕的涉案人员开展纠正漏捕、漏诉和立案监督排查,整改工作以来共纠正漏捕后起诉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三是每周召开一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加大对各类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深入发掘监督线索。四是共享案件信息,线上线下结合推送案件文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动“两项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严格执行检察听证相关要求,推动检察听证提质增效。一是部门内部开展检察听证理论学习培训会,由部门负责人领学,科室全体检察人员参与,对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等规定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树立应听证尽听证意识,熟悉检察听证规定和工作流程,并召开36次听证会。二是强化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对案件办理的监督把关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拟作不诉案件,原则上要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三是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拟因无逮捕必要作出不逮捕决定的,对于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原则上都应当听证。案管办按月对相关案件进行统计,并与听证案件进行比对,对未达到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的按季度通报。
(3)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一是提升羁押必要性及审查工作质效,要求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把握逮捕和羁押必要性,对相关案件涉案人员逐案、逐人分析羁押必要性和社会危险性,准确评估,加强案件研判,把好受案关,审查关,依法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二是在对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后,掌握回复情况,确保变更强制措施的采纳率,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取得实效。三是部门内组织检察官学习羁押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证据规则等,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养。
(4)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一是明确各个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员额组办案在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等环节,谁主办谁负责。二是发挥内部监督部门的作用,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监督,包括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三是确立了重大、疑难案件“一案一介入”工作机制,对职务犯罪、涉众型等重大、疑难案件,要求承办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同时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根据办案实际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和互相派员参加案件研讨,解决个案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在各个关键环节消除分歧,达成司法共识。
(5)积极谋划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带头作用,定期将院党组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反馈。院党组均按年初普法进校园计划有序履职。党组成员均已配备法治进校园助理,协助党组成员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二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我院多方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验做法。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线索,开展专项活动治理。在专项活动中,及时锁定线索,研判刑事犯罪证据,开展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与公安机关建立临界未成年人“白名单”,对不满16周岁多次有行政处罚、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帮教措施,同时不断细化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等矫治教育措施,弥补对不满16周岁不能实施行政拘留处罚短板。三是校外法治实践为罪错未成年人敲响警钟。组织部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走进巴彦淖尔市监狱,“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将法治课程搬进监狱,未检检察官在监狱中为罪错未成年人讲授普法教育课程。组织罪错未成年人参观监狱的监室、日常活动场所等,直观了解监狱生活、工作情况,实地感受监狱环境的肃穆和监狱管理的严格。
4.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已重新修订教育培训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如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设置意识形态基础知识课程;在定期的员工培训中,融入时事热点的意识形态分析解读。目前新培训计划已制定完成,部分课程已按计划开展。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1.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扎实推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一是在全院不同层级间开展了廉政谈话,根据谈话提纲和谈话要点,进行了一把手和分管检察长谈,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检察人员谈,层层传导,做到全院全覆盖。对于新入职工作人员也及时进行了廉政谈话,引导他们从入职起就树立良好的廉洁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对检察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活动。
(2)持续建设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潜在风险。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系列警示教育片。三是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检察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班子成员参加所分管部门会议,进行监督管理、教育提醒。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至各部门,同步推进。二是于2024年末完成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的评估和填报,各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等工作人员均按照自身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填写,杜绝搬用套用和雷同等现象,由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把关,持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2.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1)提升司法救助率。全力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提升办案数量,提高司法救助率。一是控申部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通过起诉意见书对我院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筛查,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进行全案审查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受理办理。2024年8月以来,控申部门自行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2条,成案12件。二是加强与院内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等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格局、司法救助+N模式优势,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形成司法救助合力。三是应用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监督模型对我院受理办理且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2024年全年共受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司法救助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加14件,救助率较2023年提升3.66个百分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功能。
(1)规范民主生活会。一是在贯彻落实区委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的要求下,在《临河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中,特别明确且严格地规定批评意见的核心导向与具体范畴,着重强调批评意见必须紧密围绕政治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担当作为等关键方面展开。这意味着在提出批评意见时,要始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务必做到精准聚焦、一针见血,坚决杜绝泛泛而谈的现象,更不允许以提出工作建议的方式来替代严肃的批评。二是为了确保民主生活会能够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正式开展民主生活会之前,积极组织、广泛动员,面向各部门、各支部的党员干部群众征集意见建议。力求汇聚最广泛、最真实的意见和建议,为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召开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会议能够真正触及问题实质,开出实效。
(2)规范民主评议流程和标准。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制定了《临河区检察院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该细则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深度剖析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关键环节,从民主测评、党员大会决议,再到上级党委审定,逐一明确了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流程。无论是测评表的填写规范、党员大会讨论决议的流程把控,还是向上级党委报送材料的格式要求,都作出了细致入微的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面提升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二是我院各党支部于2025年3月下旬,陆续召开组织生活会。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现有100名党员,其中33名党员被评定为优秀党员,67名党员被评定为合格党员,0名党员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0名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2.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一是在区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批准与指导下,已于9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已产生,相关选举结果按程序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已完成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配备了1名共产党员担任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提升机关党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加强党组织基础建设。
(1)严肃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多种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利用网络平台,建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工作群,定期发布党组织生活相关资料,鼓励退休党员在线上进行交流和讨论。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关心慰问,开展上门送学、送温暖等活动,将学习资料、组织生活的内容传达给他们,并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春节前,对10位困难党员、老党员以及因公去世党员家属进行走访慰问,送上了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党组织书记承诺践诺,12月召开党员大会暨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各党支部书记依次上台进行述职,围绕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建与业务融合等多方面工作,详细汇报本支部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承诺做好党建基础工作,在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基层党建活力。通过述职交流,各支部相互学习借鉴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开展线上“三会一课”,由于第四党支部都是退休党员,考虑退休党员身体情况,通过线上微信群内沟通的方式,开展“三会一课”。利用网络平台,建立退休党员党支部线上交流群,定期发布党组织生活相关资料和关于党的最新理论成果,鼓励退休党员在线上进行学习交流和讨论。
2.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一是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对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部门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并成立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跟踪督办,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效果等。对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继续纳入此次整改范围,持续整改,对边改边犯、改后再犯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负责人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响应市委及区委对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号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的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深化标本兼治,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8—8312578;电子邮箱:bslhjcy@163.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