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瑞华代表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平作表态讲话。
2024年7月18日至9月21日,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下沉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10月18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王瑞华指出,临河区人民检察院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聚焦聚力主责主业,为全市经济向好发展,保障人民生产生活作出了应有贡献。但巡察发现存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决策部署不深入,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有待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扎实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个别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临河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王瑞华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夯实党建基础。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四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整改。

王新平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对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临河检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王新平强调,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二是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引领、巩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四是齐抓共管、严肃对待,推动整体进位争先。
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临河区纪委监委、临河区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