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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评估打破“一捕到底”
时间:2025-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曹磊)日前,设在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内,鼓楼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正与公安民警对着一份社会危险性评估表仔细核对,表格上44项指标的得分一一被红笔圈注。最终,根据评估得分,该院建议公安机关直接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张某作取保候审,不再提请批准逮捕。这是该院运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办案的一幕。

  “过去办这类轻刑案件,总担心‘放了出事’‘捕了太严’。”谈起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实施前的办案状态,不少检察官坦承有这样的顾虑。为此,该院决定将“社会危险性”拆解成可量化的“明细单”。作为配套措施,今年年初,鼓楼区检察院出台社会危险性评估工作指引,一份涵盖44项指标的社会危险性评估表应运而生。

  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能否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在鼓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室,记者看到了一份评估表,表格中的每一项都有对应的分值,它就像一张“体检报告”,从嫌疑人的生理性要素到人身危险性,再到诉讼风险性,三类要素层层递进,最终根据总得分直接得出结论。

  “就像给案件‘量体温’,36.5℃是正常,超了就得警惕。”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珂介绍,在该院今年2月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王某虽有多次盗窃行为,但无前科、涉案金额不高,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最终,根据评估得分,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给予王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该院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无一例出现脱逃或再犯的情况。

  “起初我以为,只要一逮捕,就得服完刑才能出来,没想到还能取保候审,这让我能安心照顾生病的父亲……”今年4月中旬,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批准逮捕的李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后,第一时间来到办案检察官面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原来,该院对已逮捕案件开展动态评估时,发现李某退赃后无再犯风险,且其父亲正患重病需照料,遂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为其变更了强制措施。

  孙珂介绍,该院健全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会签案件办理要点、统一证据标准等方式,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延伸运用至侦查、检察、审判各环节。根据证据变化,对已逮捕案件落实动态评估全覆盖,在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期间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扭转“一捕到底”倾向;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随案移送社会危险性评估表,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对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评估听证,让结论更经得起检验。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4次社会危险性评估听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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